【《春秋左传》(2047)】
昭公(315)
【传】
13.9 季孙犹在晋,子服惠伯私于中行穆子曰:“鲁事晋,何以不如夷之小国?鲁,兄弟也,土地犹大,所命能具。若为夷弃之,使事齐、楚,其何瘳于晋?亲亲、与大,赏共、罚否,所以为盟主也。子其图之!谚曰:‘臣一主二。’吾岂无大国?”
【译文】
季孙意如还在晋国,子服惠伯私底下对荀吴说:“鲁国事奉晋国,怎么就不如夷人小国?鲁国是晋国的兄弟之国,土地也广大,你们所规定的贡赋都能交纳。要是为了夷人而抛弃鲁国,让它去事奉齐国或楚国,对晋国又有什么好处呢?亲近关系亲密的国家,支持疆域较大的国家;奖赏能贡献财物的国家,惩罚不贡献财物的国家,这就是能做盟主的原因。您好好考虑一下!谚语说:‘一个臣子可以选择两个主人。’我们难道没有大国可以投靠?”
【注释】
[1] 子服惠伯私于中行穆子曰——
杜预《注》:“私与之语。”
中行穆子:荀吴,中行氏,谥穆,因此也叫中行穆子。
[2] 何以不如夷之小国?——
杨伯峻注:夷之小国谓邾、莒。
[3] 鲁,兄弟也——
杨伯峻注:鲁与晋同出于周文王,故言兄弟之国也。
[4] 所命能具——
杨伯峻注:晋所命之贡赋皆能具备。
[5] 使事齐、楚——
杨伯峻注:事齐或事楚。
[6] 其何瘳(chōu)于晋?——
杨伯峻注:意谓鲁事齐、楚不减于事晋,于晋有何好处。
[7] 亲亲、与大——
杨伯峻注:亲其所当亲之兄弟国,赞助土地犹大之国。
[8] 赏共、罚否——
杨伯峻注:奖赏能供贡者,鲁自谓也;惩罚其不供者,谓邾、莒也。否即不共。
[9] 谚曰:‘臣一主二。’——
杜预《注》:“言一臣必有二主,道不合,得去事他国。”
[10] 吾岂无大国?——
杜预《注》:“言非独晋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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