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左传》(1807)】
昭公(75)
【传】
3.5 五月,叔弓如滕,葬滕成公,子服椒为介。及郊,遇懿伯之忌,敬子不入。惠伯曰:“公事有公利,无私忌,椒请先入。”乃先受馆。敬子从之。
【译文】
五月,叔弓前往滕国,参加滕成公的葬礼,子服椒担任副使。到了滕国郊外,正好遇上懿伯的忌日,叔弓便停下来不进入滕国都城。子服椒说:“执行公务只考虑国家利益,不管私人的忌讳,请让我先进城。”于是子服椒先入城住进宾馆。叔弓听从了他的意见。
【注释】
[1] 遇懿伯之忌,敬子不入——
杜预《注》:“懿伯,椒之叔父。敬子,叔弓也。”
杨伯峻注:忌,逝世之日,亦曰忌日。
[2] 惠伯曰——
杜预《注》:“惠伯,子服椒也。”
[3] 敬子从之——
杜预《注》:“传言叔弓之有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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