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姐下跪事件仅报案就够了吗#?封面评:维权切莫滑向“有理取闹”】#空姐下跪事件之后还能做什么# 10月3日,东航在发布二次通报,认定涉事旅客欧某某行为涉嫌扰乱民用航空器内秩序、侵害员工人格尊严,已经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暂时停止对该旅客的承运服务,事件的是非评判交由公安调查取证 。一场普通的机上磕碰意外,演变成为需要法律介入的公共事件,也给全社会敲响警钟:手握维权权利,更要守住公共秩序与人格尊重的底线。
客观来看,旅客在机舱内遭遇磕碰,身体若产生不适,拥有要求道歉、就医、投诉维权的正当权利,这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理应得到充分保障。但权利行使不等于可以无限宣泄个人情绪,更不代表能够将消费身份当作肆意施压他人的“尚方宝剑”。本次事件当中,乘务员在磕碰发生后已经当场多次致歉,航班落地之后医护人员检查确认旅客并无明显外伤。事态本可到此了结,涉事旅客却依旧情绪激化,言语过激,将一次服务纠纷推向逼迫对方下跪的境地,早已越过正常维权的边界。
@我是霁月呀 认为,消费者花钱购买的是出行服务,绝非羞辱他人的特权,即便是占理的一方,也不能以维权为名践踏别人的人格尊严。飞机客舱是密闭特殊的公共空间,机舱之内的言行从来不是两个人的私人纠葛。个体过激的言语与对抗举动,会干扰机组正常履职,消耗公共出行资源,甚至会对整架航班的运行秩序造成负面影响,这也是过激行为会触及扰乱航空器秩序相关评判的关键原因。现实之中,类似“有理取闹”的现象并不少见,部分当事人抓住自身受损害的事实,便不断放大诉求,把宣泄情绪当成维权目标,将讲道理异化为争高低,最后从受害者变成秩序的破坏者。
维权讲究的是就事论事,而不是得理不饶人。东航选择报警处理,意味着这件事跳出企业内部调解的范畴。当然,通报中的“涉嫌”只是企业的判断,最终是否构成违法,仍有待公安机关调取完整客舱证据后作出权威结论。http://t.cn/AXWSqpw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