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主题是:正确的归因。
亚里士多德有个四因说:质料因、形式因、动力因、目的因。这是我看B站大学课程西方哲学史前几节课就讲的。
这个四因说帮助我们越过“近因”,接近“根因”。
同时,归因是不能“正确”的,只能“足够有解释性”或“可证实/证伪”。
所以包括逻辑学、行为经济学上的思考方式,都是道,道法最终都自然。自然是所有的因,但还是要归因。
说的太玄乎了,可能是困了。
总结:马后炮不可取、只看表象不可取、主体情境缺一不可取、不承认局限性不可取。
给自己写笑了[允悲]~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