巍岳钦禹
26-09-08 18:56 微博认证:科技博主

#指控4岁男童摸臀为何引爆舆论#这件舆论事件,要把两件行为拆开看,不能混为一谈,法律也是分开评价的:

第一,4岁孩童无意触碰臀部。4周岁幼儿没有性认知,主观上不存在骚扰、猥亵的故意,法律上不构成性骚扰,更谈不上违法犯罪。《未成年人保护法》其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就是保护无行为能力的幼童,不能用成年人的性观念去套在孩童无意的肢体磕碰上。那个女子把无意磕碰直接定性性骚扰,这是毫无道理的扣帽子。

第二,涉事女子掐幼童脖子这个行为,是性质完全不同的重点。掐脖子属于直接针对未成年人的人身暴力行为。无论起因是什么,成年人面对四岁孩童,采取掐脖子这种危险动作,已经涉嫌人身侵害。如果造成伤情,可以做伤情鉴定;轻则治安调解、治安处罚,若造成严重后果,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孩子监护人完全可以报警,追究该女子的法律责任,这是现有法律明确可以处理的。

《未成年人保护法》并不是摆设,它明确要求全社会对未成年人给予适度包容,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暴力。但法律讲究一事一判:幼儿这边是监护教育问题;成年人动手伤人,就该独立追究成年人的责任,不能因为起因,就合理化掐孩子脖子的暴力。成年人动手掐幼童脖子,必须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女子与4岁男童摸臀争议#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