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控4岁男童摸臀为何引爆舆论#
幸亏在这个案子中,被指控的一方是一个4岁的男童,但假设不是儿童,而是一个成年男子呢?
有些新闻标题写的是:“过度维权”理应及时纠偏。
我想问的是,这是“维权”吗?所谓“维权”,首先在这个事情中要有权利被侵犯,那么请问,她的什么权利被侵犯了?别人路过时,因为通道狭窄或人流量大的原因,不小心碰到了她的臀部,没有任何故意,触碰只是发生在一瞬间,她的权利就被侵犯了?
换句话说,女性权利的边界,到底在哪里?
如果这种情况也可以“维权”的话,那么假设是一个男的被女的这样碰到,这个男的也可以用这种方式进行“维权”吗?
如果男女双方都可以用这种方式进行“维权”,可以借此无休止地去抨击对方,我想问的是,这跟上纲上线,互相进行无限批判,有什么区别?
从理论上来讲,这种行为涉嫌寻衅滋事,写新闻的人,建议不要给这种行为戴上一个“维权”的帽子,美化这种涉嫌违法的行为。
为什么我说假设是一个成年男子,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
大家是否还记得前两天的便利店事件#男子便利店碰到女子包被指摸臀#,一个男的在经过一个女子身边时,无意中碰到了她的包,然后女子说他摸臀。不但当场揪住他,让他道歉,还报了警,试图追究对方法律责任。幸亏有不同角度的监控,还原了事实,说确实碰到的是她的包。
我想问的是,如果假设当时不小心碰到的是她的臀部,难道这个男的就要被抓起来,追究法律责任?
为什么我要讨论这种情形,因为这种场景,非常有可能发生在很多男性身上。
你出门坐公交、挤地铁、逛商场、进电梯、出入过道、进出门廊等,在很多场景下,都可能无意中触碰到别人。如果无意中触碰到的对象,是一个女性,难道你就活该被罚吗?
凡事过犹不及,物极必反。#热点观点#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