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上班脑出血抢救超48小时工伤被拒#【男子上班脑出血昏迷家属选择拔管 人社局不予认定工伤被起诉!法院认定抢救超48小时,驳回】#男子上班脑出血家属无奈拔管后死亡# 男子秦某在工作时突发脑干出血,紧急送医后持续抢救,但因病情危重昏迷,家属无奈选择拔除气管导管,秦某随后死亡。事后,公司为秦某申请工伤认定,当地人社局认为抢救时间超过48小时,作出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因此,秦某家属起诉人社局,要求重新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双方的分歧在于48小时抢救时限的起算时间。家属认为,应以医院CT检查确诊“脑干出血”的22时17分作为起算点,秦某的抢救时间未超过48小时,应当视同工伤。人社局则认为,应以急救人员21时27分到达现场作出“脑卒中”初步诊断的时间起算,抢救时间已超出48小时。据此计算,秦某从初次诊断到宣告死亡的时间为48小时46分钟。
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近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秦某家属上诉,维持原判。此前一审法院认为,秦某抢救时间超过48小时,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关于视同工伤的规定,人社局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并无不当,一审判决驳回家属诉讼请求。http://t.cn/AXN62yS9 http://t.cn/AXN6NgH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