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报
26-08-05 19:27 微博认证:《北京日报》官方微博

#茉莉奶白被茉莉和奶白背刺了#【#茉莉奶白茶杯品类注册商标被驳回#】#茉莉奶白多类别申请商标被驳回# 近日,一份“茉莉奶白”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在业内引起关注。文件显示,茶饮品牌茉莉奶白申请在茶杯等品类注册“茉莉奶白”商标,被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原因在于,商标审查关注到“茉莉奶白”可能让消费者联想到商品外观颜色等问题。@北京日报 记者注意到,“茉莉”“奶白”两个词汇,成了茉莉奶白在部分品类上注册商标时的绊脚石。

记者在中国商标网上查询到了相关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其内容显示,涉案商标为第87544992号“茉莉奶白”,申请人为深圳市茉莉奶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在复审环节,茉莉奶白方面提出,“茉莉奶白”是其长期使用的茶饮品牌名称,消费者通常会将这四个字作为一个完整的品牌标识进行识别,而不会拆分理解为“茉莉”和“奶白”。

但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申请商标“茉莉奶白”使用在其指定的茶杯等商品上,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外观颜色等特点产生误认,属于《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的情形,因此决定驳回该商标注册申请。

记者注意到,此前“茉莉奶白”还曾尝试在水果、蔬菜、奶制品、酒、水果罐头等商品类别上申请注册商标,均因可能使消费者对商品原料、成分或其他特点产生误认而被驳回。

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郭越介绍,根据《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产地或者其他特点产生误认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茉莉’可能让人联想到茉莉花香、茉莉茶底,在奶制品、果酒等商品上,消费者可能会误以为产品中含有茉莉香味或者茉莉茶底等;‘奶白’容易被理解为一种奶白色外观,落到具体商品上,消费者可能会认为商品是奶白色的。”郭越解释。

茉莉奶白主张,“茉莉奶白”是一个经过长期使用的整体品牌标识,而非拆解成“茉莉”和“奶白”去判断杯子颜色。郭越认为,品牌方的解释在经营现实层面是存在合理性的,但在行政审查逻辑层面,其所举证据和理由未能说服商标局。“在现行商标审查标准下,推翻‘欺骗性’的认定确实有一定难度。”

那么,无法在茶杯等相关类别上注册商标,会对茉莉奶白的发展产生什么影响?郭越介绍,部分商品类别注册失败,并不会影响茉莉奶白作为茶饮品牌在第43类餐饮服务上的核心业务,但对于品牌周边产品开发,会带来一定限制。“茶杯、杯具套装等属于典型的品牌周边产品,如果无法注册相关类别商标,品牌方未来只能以未注册商标的形式使用。”郭越说。

郭越律师建议,企业在创立品牌时,要关注品牌名称本身是否容易被理解为商品属性描述。“除成分、颜色外,凡是字面含义可能被公众直接解读为对商品某项客观属性的描述,包括质量与功效类表述、原料与工艺类表述、产地与来源类表述,以及规格与数值类表述等,都可能影响商标注册,应该审慎使用。”她提醒。(@北京日报 记者 徐慧瑶) http://t.cn/AXC14W6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