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子独占7百平房产拒给亲生女分房#】胡家五姐妹与被告胡飞(化名)系姐弟关系,胡飞系胡某(父亲)、杨某(母亲)的养子。早年,胡某与杨某在宅基地上共同建成一栋建筑面积700余平方米的楼房。杨某晚年虑及身后财产安排,曾通过公证《赠与合同》,将其本人享有的产权份额及应继承丈夫的份额全部赠与养子胡飞。
杨某离世后,姐弟几人就父母遗留房产的处置事宜进行协商。起初,四位姐姐体谅家庭实际,尊重母亲生前公证赠与的意愿;同时念及最小的妹妹尚未成家,几人商议一致,自愿将自身依法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全部让与小妹,希望以此为小妹提供一份生活依靠。
然而,弟弟胡飞固守“遗产理应由儿子继承”的旧观念,认为家中房产应归其一人所有,不认可姐姐们提出的处置方案,也拒绝配合对案涉房产进行分割。双方多次沟通协商均无果,矛盾持续僵持。为维护自身法定继承权益,胡家五姐妹向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对父母遗留房产作出处理。
法院审理认为:杨某通过公证《赠与合同》处分的,仅为其本人享有的产权份额及其应继承丈夫的份额;对于丈夫遗产中属于其他法定继承人的部分,杨某无权处分,公证赠与不能覆盖全部房产。
经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各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案涉房屋由六人共同继承,其中胡飞享有70%的份额,五姐妹各享有6%的份额;各方配合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变更税费按产权份额分担;房屋租金按份额分配,由实际管理房屋的胡飞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其他共有人支付对应款项;房屋修缮费用按份额共同承担,修缮方案须经各方同意。#养子欲独占700平房产称传男不传女#(来源:长沙市望城区法院、浪涨新闻;编辑小佳) http://t.cn/AXYy4EI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