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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0-30 17:27 微博认证:封面新闻华西都市报官方微博

【#法院回应欠1700元被限高女子照片#:通常由申请执行人提供,审核后发布】#欠1700元被限高一点都不冤# 近日,新疆伊宁县人民法院公布限制高消费人员名单,征集其财产线索,其中一名31岁女子因拖欠1700元被限高,引发关注。有网友疑问,为何执行标的总额不高也会被限高?还有网友质疑,女子照片并非证件照,且带浓妆。@封面新闻 记者发现,相关名单中,另有一名限高的被执行人执行标的总额是3500元,其余被执行人执行标的总额均过万元。据媒体报道,法院回应称,曝光照片通常由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经法院审核后发布。四川方策律师事务所郭刚律师对记者表示,现行法律并未设置执行标的额门槛,即便案涉标的仅1700元,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法院依法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对于公示照片,郭刚律师表示,法律并未限定必须使用证件照。http://t.cn/AXj8JaGZ http://t.cn/AXj8JSj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