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旺
26-10-29 07:05 微博认证:科技博主

看到这个热搜,我第一反应跟大家一样:1700块?是不是少看了一个零?据红星新闻、上游新闻等报道,新疆伊宁县人民法院近日公布限制高消费人员名单,其中一名31岁女子执行标的总额仅1700元,名单还附了照片,法院公开征集其财产线索。据南都报道,同批名单里另一名被执行人标的3500元,其余均过万元。这反差确实够大。

但反差归反差,法律上这事没毛病。据南都采访的律师解释,限制高消费没有设置最低执行金额门槛,只要被执行人没按执行通知书指定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就有权采取限高措施。说白了,限高看的不是你欠多少,而是你欠了之后还不还、履不履行。1700元金额不高,一般人也具备清偿能力,如果明明有能力却刻意不履行,那法院依法限高完全站得住脚。

我倒觉得,真正值得讨论的不是金额大小,而是公开照片征集线索这个尺度。限高名单公开到什么程度、照片公布的法律依据和边界在哪,这些才是公众关心的点。据公开报道,法院公告明确表示是征集财产线索、附举报电话,程序上有出处。至于个案里当事人具体什么情况,参考信息没说,咱也不替人下结论。

一句话:金额小不代表可以不还,法律面前1700和17000一个道理。但公开照片这类措施,也请法院把依据和边界讲清楚,别让公众只剩一句“看不懂”。

#女子欠1700元被限高公开照片#

发布于 河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