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臀事件女子涉侵害男童名誉权##碰臀事件女子或面临治安处罚# 】近日,“4岁男童被指摸臀” 事件引发广泛舆论关注。事件发酵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网络言论边界、维权与事实认定等诸多议题受到广泛讨论。记者就系列问题采访了江苏衡鼎律师事务所律师金涛,他表示:从男童的年龄看,其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主观上也不存在故意。故而,该事件从法律上不能认定为性骚扰。
女子此前通过发布视频,引导大众将男童“触碰”认定为“故意”,这一行为同样需要承担法律层面的责任。金涛表示:男童可以起诉女方侵犯名誉权。从视频上看,女方将“无意触碰”认定为“故意”并公开传播,会涉嫌捏造、歪曲事实,如果对男孩及其家人造成负面的社会评价,则可能符合名誉权侵权的构成要件。女子账号目前虽然已经被禁,但此前视频已经发生传播,男童父母可依法维权。
从视频看,女方在事件中自身存在明显过错——她动手拉扯男童衣领,留滞男孩,本身不存在权利基础,而其导致男孩颈部肉眼可见伤痕,这是直接的人身伤害行为。
男童父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女方赔偿医疗检查费、交通费、误工费等损失,以及在有相应司法鉴定认为造成精神损害结果的情况下,主张适当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如果情节严重,女方的行为还可能面临治安处罚。(荔枝新闻中心深潜工作室) http://t.cn/AX0nxjiJ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