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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8-20 11:43 微博认证:微博2016十大影响力医疗大V 长文原创作者 超话粉丝大咖(疫苗超话)

我已经在陕西信访平台投诉这个赵律师!(图1)

主要诉求:近日多家媒体报道某律师的观点,其称狗肉销售需符合相应屠宰检疫要求,并取得官方检疫合格证明。此种观点没有法律依据,混淆了狗肉和其他必检肉类的区别,违反了“法无明文规定不违法”的原则,且已被许多官方回复证伪。请碑林区司法局约谈该律师所在的恒达律师事务所,厘清狗肉的检疫要求,对销售无检疫证明狗肉的合法性做出明确定性,并将这些厘清内容回复本人。

事实和理由: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于1993年8月31日成立,是西安的老牌综合性律所,也是陕西省内获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的知名法律服务机构。注册地址‌位于西安市碑林区建国路88号。

近日,封面新闻报道湖南郴州某水果店暗藏售卖狗肉已被叫停,报道中引用恒达律所的赵良善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赵律师称:狗肉销售需符合相应屠宰检疫要求。并取得官方检疫合格证明。即便是“自家养的狗”,对外经营销售也不能免除检疫义务,没有检疫合格证明的肉品不得上市流通销售(图2)。封面新闻的报道,被很多媒体转载,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赵律师的观点就是,销售无检疫证明的狗肉违法。然而这种观点却是完全错误的,正确的理解是:国家并未建立狗肉检疫标准,对狗肉进行检疫无标准可依,狗肉也就不属于必须检疫的肉类,销售无检疫合格证明的狗肉并不违法。关于无检疫合格证明的狗肉产业链的合法性,早就有官方回复背书,包括:

图3 2023年6月北海市12345回复对某狗肉店售卖狗肉的举报
图4 2023年11月北海市12345回复屠宰猫肉狗肉是否需要检疫
图5 2025年6月玉林市监局回复屠宰猫肉狗肉是否需要检疫
图6 2025年7月株洲市监局回复对天纺农贸市场5家狗肉店的举报
图7 2025年7月徐州市农业农村局答复对于樊哙狗肉资质的举报
图8 2026年5月濮阳市华龙区市监局回复对某花江狗肉火锅店的举报

以上证据均表明,即便狗肉没有检疫合格证明,也可以正常销售,并不违法。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42条:优化营商环境应当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深刻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协同联动、完善法治保障,对标国际先进水平,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

由此可见,赵律师对肉类检疫相关法律认知欠缺,不知道狗肉的特殊性,张口就以猪牛羊等强制检疫肉类的标准要求狗肉必须提供检疫证明,既业务水平欠佳,又违反了上述优化营商环境的法治化要求,其公开表态严重误导公众,损害了狗肉餐馆的商业信誉和正常经营秩序。

综上所述,请按主要诉求对本件进行处置,并按《信访工作条例》第35条规定,通过平台将书面回复扫描上传给本人。

特别提醒:给本人回复时,请使用【XXX同志】的称呼,避免使用【先生/女士】。一方面是更简洁和亲切,另一方面是【同志】一词被污名化太久,希望官方使用能为其正名。

发布于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