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归塞北
26-08-03 14:07 微博认证:头条文章作者

#韩杰 医疗事故罪##儿科韩杰医生被判刑# 这个跟大同订婚案一样,检察院从最开始就不应该立案,但是如果立了案,就不可能是检察院错了,必须是你错了。从二五年立案到今年判有期徒刑一年,明显是有人让他认罪认罚,然后立马就能出去了。

有人说是医疗事故鉴定的问题,我觉得不是,医疗事故鉴定专家组成员都是临床战线的同行,是战在临床的角度鉴定的,鉴定的结果不存在故意欺负临床一线医生的问题。

主要是检察院25年一立案,医生就被刑事羁押了,到今年刚好一年,不判个一年让你刚好出来,难道判个无罪,申请国家赔偿打检察院的脸吗?

韩杰案让我想起一句话——当医生开始采取防御性医疗策略,患者才是真正的受害者。

韩杰案的判决已经生效,我们无法改变。

但这个案子引发的思考不该停:刑法到底是保护患者的工具,还是惩罚医生的武器?

答案应该是前者。可当刑法用得太多、太早、太重的时候,它就不再是保护,而成了恐吓。

医生怕了,就代表患者更安全了吗?

这个问题值得每一个主张"严惩医生"的人认真思考。

发布于 辽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