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孩子因为呕吐被送到抚州健强第五医院。韩杰医生接诊,查体时没有发现异常,开了腹部X光片。X光片显示肠梗阻,但他看到以后没有进一步检查,只是按急性肠胃炎处理,让孩子回家了。第二天凌晨,孩子病情恶化,家属抱着孩子跑到医院,抢救了四十分钟,没救回来。司法鉴定认定,韩杰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失,与患儿死亡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民事赔偿和行政处罚都已执行完毕,医院赔了钱,卫健委也做了处理。但家属坚持追究首诊医生的刑事责任。2025年12月,法院以医疗事故罪判处韩杰有期徒刑一年。他不服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说实话,这个案子我看了很久,不知道该站谁。
一个2岁的孩子,因为呕吐被送进医院,家长把他交到医生手里的时候,心里想的是医生一定能看好。结果孩子没了。那种痛,不是赔多少钱能填平的。家属要追究医生的刑事责任,从他们的角度,天经地义。
但韩杰那边呢?他是一个儿科医生。儿科是公认的又累又穷又高风险,全国儿科医生缺口超过20万。急诊室里一个接一个的孩子哭、家长催,他要在最短时间里做出判断。他做了查体,开了X光片,看到了肠梗阻的报告却没有往下追。他错了,这个错毁了那个家,也毁了他自己。他真的一点都不在乎那个孩子的命吗?不见得。但他确实在某个环节上疏忽了,那个疏忽造成了无法挽回的后果。
让同行最不安的,不是他被判了一年。是民事赔偿完了、行政处罚完了,家属还是要追究他的刑事责任。这意味着以后医生犯了错,不管赔了多少钱、挨了什么处分,都可能被追刑责。那谁还敢当儿科医生?谁还敢在急诊室里做决策?谁还敢跟家属说一句对不起?因为那三个字,可能直接变成法庭上的证词。#韩杰 医疗事故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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