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以后患者到医院治疗,只要效果不好,就要求封存病例,然后逐字逐句找治疗过程中有可能存在的遗漏,然后做司法鉴定,然后走民事法院起诉,或者直接报案,要求公检法介入,有多少医生会觉得自己能够全胜而退?
其实对于患者家属来讲,这样做利大于弊,毕竟医生是需要自证的那一方,只要是人制定的治疗方案,它就有可能有疏漏,只要是人书写的医疗文书,那他就有可能没有想到的地方。
而且患者家属这样做的成本并不高,医生和医院要证明自己没错没罪的成本却极高,如果再涉及到舆论事件,患者这一边大概率会赢。
说实话,我觉得我写的病例到处都是漏洞,我看别人的病例,我也觉得他们也是千疮百孔,让我来给鉴定意见,我可以很快就将他们定罪。
检查做少了是遗漏,检查做多了是过度治疗,转院是推诿病人,不转院是超出自己能力范围,药物用得过多是大处方药物用的过少,是治疗不及时,用结果来倒推就完了。只要解释权在我这边,我永远可以将医生定罪。
如果有不信的同行,请把你的完美病例传一份给我,我找不出10条以上的问题,算我输。
发布于 四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