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谈司晓迪暗指鹿晗# 【#律师称司晓迪暗指鹿晗满足网暴定义#】8月1日,@娱乐法李振武 发文谈司晓迪相关话题霸榜热搜,其中提到:《反网暴法征求意见稿》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发现存在网络暴力风险的,不得利用算法推荐等技术推送相关信息。
司晓迪在抖音直播的不实言论被搬运至微博后,相关话题迅速霸榜热搜。我认为,平台不仅应当对热搜榜单中的网暴内容及时下架,更不得利用算法推荐为这类内容导流。
我为内娱做贡献!看看是否能借《反网暴法》的东风让平台禁言!虽然还未生效,但也有参考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网络暴力法(征求意见稿)》首次明确:网络暴力是指通过网络对个人、组织集中或者持续实施的侵害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肖像权、个人信息等合法权益的活动。
这个人起码针对了一波人,特别是鹿晗,我觉得满足集中和持续的网暴定义!
而根据《征求意见稿》,平台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发现网络暴力信息后,应当立即停止传输,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限制账号功能及其营利权限、关闭账号等处置措施,保存相关记录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从本案来看,我认为,她明显触发的平台治理规则是:
“炒作负面话题:炒作绯闻、丑闻、劣迹等”
“引战:制造事端或曲解原发内容本意,激化矛盾”
同时,对组织、煽动发布网络暴力信息以及利用网络暴力活动实施营销炒作的账号,必须列入黑名单、禁止重新注册。
我记得之前她的号也被封过,现在大号凉了换小号,小号凉了再换一个,本身“换号重生”也是目前治理重点。
最后,综合来看,我认为她已经达到了平台禁言的标准。@万维视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