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咳嗽就诊后死亡医院被认定存过错# 这个话题词一看就有逻辑性问题。什么叫“就诊后死亡”,似乎就诊和死亡存在因果关系,难道不就诊就不会死亡吗?
这个司法鉴定也有问题,条理不清,自相矛盾。
首先并没有搞清楚孩子的死因到底是什么?死亡的原因一定是肺炎吗?临床上肺炎本身也不会在这么短时间内死亡的。孩子猝然死亡,是否还有可能是心脏的问题,存在心力衰竭或心律失常。或者还有其它的原因没被家长发觉。
虽然在10个小时之前看过门诊,根据现有资料,孩子首诊的主要症状是咳嗽,可能存在呼吸道的感染,就算孩子得的是肺炎也不会骤然死亡。孩子是在凌晨3时30分许,当时在家中被发现不行的时候,已无生命体征。应该是家长发觉得太晚了,等送到医院,医院也是回天无力了。谁也救不了孩子了。
据司法鉴定认为,医方在诊疗过程中符合常规,也找不到医院有明显的过错。婴儿的死亡与医院的诊疗行为并没有明显的因果关系。
当然医院存在对患儿病情评估不足、没有预计到孩子会在当晚死亡。医生未让孩子胸片检查,也没留孩子住院。这种情况通常只能算是有瑕疵。最终鉴定认为,医方的过失对死亡结果起轻微作用,应承担轻微责任。 如果医疗行为与患儿的死亡并没有因果关系,通常也不构成医疗事故。因此,这个司法鉴定认定医疗事故是有问题的。大家可以仔细看一下视频。 http://t.cn/AXCyc2M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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