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富男穷的分钱案例其实是很难写的。这几天热搜讨论的是上海#父亲为初恋想离婚要分女儿630万房款#,具体情节就是女方家里有钱,为了离婚不给男方分钱,所以提前确认了房产中父母的份额(70%)。现在父亲要为了和初恋结婚,所以要离婚,想要分走对应630万的房款。
这个案例顺着这个叙事节奏走,都会感觉到女性生存艰难,好不容易手里有钱,先遇到个渣男老公,再遇到个渣男爸爸,都惦记她的钱。
可是这类案例其实选的有个逻辑问题:钱到底是谁的?
假如这笔购房款是这个女孩子自己在婚内赚的,并且在婚内购房(如果是婚外的话不需要额外让父母确认产权份额),那么她确认父母产权份额,并且成功让丈夫少分钱,就是典型的她有过错。
如果这笔钱确实是她父母赚来,用她的名义买房(上海长期有限购),并且还确认了产权就是父母的。那么父母现在离婚,要拿走本就是他们的钱,错又在哪里?
所以这个案子不管正面反面,这个女孩子都是无权可维的。
钱要真是她赚的,就是她离婚损害她老公利益。从逻辑上来讲,这么大笔的购房款如果本来就是她爹妈的钱,只是因为限购之类的理由用她的名义买房,那么她父亲要回这笔钱也没问题啊。
你说她要是本来就没有这个“权益”,我们怎么出主意帮助这个女孩子“维权”呢?
你又怎么说她没防住亲爹或者前夫,去分她的钱呢?
因为这本来就不该是她的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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