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职_庞九林律师
26-07-24 18:54 微博认证:法律博主 超话主持人(可爱的法律超话) 微博原创视频博主

#卖淫案涉事派出所副所长被判无罪#一审判决书记载,法院对案件的多项争议焦点问题进行了评判。法院认定的其中三点分别是:

一、关于徐咏斌在“汉韵足御”组织卖淫案中的职责,法院认定,在案证据仅能证实徐咏斌具有推动落实、监督盯办的职责,不足以证实其负有侦办职责。

此项认定依据有四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均未明确规定派出所副所长的职责;依据内部规定,顶多承担领导责任;案件中无“具体指派徐咏斌办案”相关文件;惯例方面,依据相关证言,在刑事案件侦办中,徐咏斌负责督促、协调。

二、法院还评判,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相关笔录由徐咏斌保管和掌控;证实徐咏斌并未销毁笔录,且发笔录至工作群,要求开展辨认;证实后续工作中,徐咏斌均依据线索情况,进行了相应的工作安排。

因此,法院认定在案证据不足以证实徐咏斌故意隐瞒、封锁相关涉案人员到案接受调查的事实。法院指出,徐咏斌有履职不当情形,但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其在工作过程中,存在“未采取有效侦查措施,包庇、放纵相关涉案人员”的枉法行为。

三、法院还认定,徐咏斌虽有履职不当行为,但并没有实质阻断对涉案人员的侦查,与相关涉案人员未被及时追诉缺乏因果关系。徐咏斌依职责安排讯问、辨认、调证等工作。在案证据所证实的徐咏斌行为无法客观反映其具有包庇、放纵的主观故意。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