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芳草街派出所副所长徐咏斌在“汉韵足御”案中一审获判无罪,检方却在上诉期最后一天火速抗诉,这出反转剧看得人心里五味杂陈。
法院的无罪判决其实很克制:没认定他有具体侦办职责,也没找到他销毁笔录、故意包庇的铁证。法律讲究的是证据链闭环,而不是舆论场上的情绪定罪。履职不当不等于徇私枉法,这种界限的厘清,恰恰是司法理性的体现。
但检方的抗诉又让事情悬在半空。公众期待的“清白”或“严惩”,在程序正义面前都得让位于事实认定。我们不妨少一点非黑即白的站队,多一点对证据规则的尊重。毕竟,每一个个案的审慎,都是在为整个执法体系的公信力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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