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热点
26-07-22 13:13 微博认证:新浪热点官方微博

【#恋爱同居10年分手男子追讨13.9万#,法院判女方全额返还】#同居10年男子追讨13.9万判全返还# 赵某与郑某自2013年12月起开始同居,未办结婚登记,共同生活至2023年底。期间赵某工资交郑某管理用于日常开支。2022年初赵某被辞退,获工资、补偿金及退还款合计13.9万元,并于1月29日全额转入郑某账户。2023年底双方分手,赵某索要该款遭拒,遂诉至法院,主张郑某构成不当得利。法院认定,未婚同居不适用夫妻共同财产制,赵某的工资及补偿金属其个人财产,交郑某保管不构成赠与。二审维持原判,判令郑某全额返还13.9万元。案件明确了同居期间个人财产权属不受共同生活事实影响。(长沙政法频道)http://t.cn/AX9fSTt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