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安基金再现“老鼠仓”,诺安基金前基金经理张堃因从业违规被罚
2026年6月29日,深圳证监局公示〔2026〕1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诺安基金前基金经理张堃因从业违规被罚。
这位从业十余年、在职峰值管理规模逼近90亿元的公募投研骨干,被查实存在两项证券从业违规行为: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股票,以及基金从业人员未按规定申报个人证券投资。
监管最终处罚结果显示:责令张堃改正违规行为,没收违法所得7.52万元,并处34万元罚款,罚没总额41.52万元。
监管文书披露,张堃两项违规行为周期长、隐蔽性极强。
其一为典型公募“老鼠仓”行为:2020年5月至2023年8月,张堃任职诺安基金公募基金经理,负责管理诺安新经济混合、诺安和鑫灵活配置混合、诺安优势行业混合三只主动权益产品,掌握产品调仓、个股买卖、仓位配置等未公开核心交易信息。为规避监管和公司风控,他实际控制7名第三方自然人名下证券账户,下达全部交易指令。该隐蔽账户组与其管理的公募产品开展同向趋同交易,累计成交768.56万元,扣除交易成本后核定违法所得7.52万元,属于行业少见的大额交易、微利结案的老鼠仓案例。
其二为长期隐匿个人投资行为:2015年3月至2023年10月整个诺安任职期间,张堃持续通过上述外部账户开展二级市场炒股,始终未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及诺安内部合规制度,向公司风控部门报备账户权属和投资行为。监管认定其两项行为违反基金从业人员执业红线,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根据深圳证监局披露的信息,监管调查发现,在任职期间,张堃控制使用多个证券账户,与其管理的基金产品发生趋同交易。
数据显示,案涉期间共涉及7个证券账户,累计趋同交易金额约768.56万元,最终获利仅7.52万元。
与此同时,张堃在控制相关证券账户进行证券投资过程中,并未按照规定向所在基金公司履行投资申报程序,同样违反了行业合规要求。
最终,深圳证监局认定其存在两项违法违规事实: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证券交易;基金从业人员未按规定申报证券投资。
监管部门决定没收违法所得7.52万元,并处以34万元罚款,合计罚没41.52万元。
公开备案资料显示,张堃为诺安基金内部培养的资深权益投研人员,2014年5月入职诺安研究部,担任大消费赛道行业研究员,覆盖食品饮料、轻工制造等行业;2018年升任基金经理助理,2020年转正独立管理公募产品,在职期间管理资产峰值达89.7亿元。其投资风格偏向稳健基本面选股,主打中长期消费赛道持仓。2023年10月,张堃从诺安基金离职,注销公募从业资格,彻底退出公募一线投研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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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不是免责理由,亏损同样会被处罚
违规交易最终并未赚钱,却依然受到严厉处罚。
例如,2025年曝光的国寿安保基金原基金经理李丹案件中,其控制第三方账户与基金产品发生趋同交易,累计交易股票41只,交易金额超过3300万元。
然而最终交易结果却出现亏损,但监管仍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处以60万元罚款。
同样的情况还出现在浦银安盛基金。
2024年底,原基金经理许文峰被查实控制20个证券账户实施趋同交易,违规投资最终亏损超过700万元。
虽然个人投资并未获利,但监管仍依法给予153.82万元罚款,并实施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监管处罚关注的是违法行为本身,而不是最终是否赚钱。
只要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证券交易,无论盈亏,都属于触碰监管底线。
除了基金经理个人违规之外,一些机构管理人员也因类似行为付出了沉重代价。
例如,大成基金原信息技术总监蒋卫强,利用工作便利获取基金交易信息,控制证券账户开展趋同交易。
公开数据显示,其累计交易金额高达6.69亿元,非法获利约575万元。
最终监管部门对其作出罚没2301万元、证券市场禁入10年的处罚。
从近年来公开披露的案例可以发现,监管处罚力度呈现不断升级趋势:
有人仅获利数万元,却被罚没数十万元;有人投资最终亏损,仍然受到行政处罚;情节严重者不仅罚没全部违法所得,还可能面临市场禁入甚至刑事追责。违法成本正在持续提高。
公募行业合规底线正在不断收紧
近年来,监管部门持续强化基金行业合规治理。
从内幕交易、趋同交易,到未按规定申报个人证券投资,再到利益输送、利益冲突管理,各项监管要求不断细化。
对于基金经理而言,其管理的是广大投资者委托的资金,本身就承担着更高的诚信义务和受托责任。
业内人士表示,基金经理掌握大量未公开交易信息,如果利用职务便利为个人谋利,不仅损害投资者利益,也会破坏市场公平交易秩序,因此一直是监管打击的重点对象。
随着监管科技不断完善、账户穿透能力持续提升以及异常交易监测体系逐步成熟,“老鼠仓”等违法行为越来越难逃监管视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