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向徐波这样代孕生下超过100个孩子,并且用孩子维权的事情会没有媒体跟进报导?绝大多数人看到他在网上公开展示自己上百个孩子的照片都会觉得很震撼。因此对他维权的内容产生好奇。但是回过头来想搜索下报导,却发现没有一家媒体跟进这件从头到尾全都是爆点的媒体事件,甚至一些资深的媒体人还会觉得他是在用自己的财力挑战公共秩序的底线。
而这些行为,背后其实都有一整套完整的逻辑。
关于婚姻财产,我们的宣传着重强调的东西很简单,法官比你更懂怎么处理你的财产。社会上有一套固定正确的价值观,你别想太多,出了问题找法院就行。总有解决方案的。
但是我国的富人群体很明显有了越来越强的法律意识,开始认识到了婚姻给他们财产带来的风险,所以做了一系列的操作来规避司法系统通过婚姻或者同居关系去操作他们的财产。
徐波,也就是大家口中的煮老师,就是做到极致的一个富豪。他的思维方式整体很传统,相信多子多福,并且认为孩子越多,竞争力越强。同时他的行为又完全超出了传统,用现代化的科技方式配合一系列的法律操作,真正意义上实现了只要孩子,甚至是通过孩子“控制”女性伴侣的结果。
传统的包养女性生育方式,是通过自然方式拥有孩子。女方手里带着孩子,可以随时的离开男性金主。她有孩子,就可以通过孩子向金主要抚养费。
而徐波则不同,他采用的是一整套的“实名捐精”加上“代孕”的操作模式。简单说,就是捐精者对生下的孩子原则上没有抚养义务。捐精,只是在做好事。和我国只允许匿名精子库不同,海外比如美国,往往会允许实名捐精。那么徐波就会向他的情妇捐赠精子。并让他的情妇通过代孕的模式生育孩子。
这样一来,主动权就完全控制在了男方这一边。法律上,男方对孩子完全没有抚养义务。女方这边,有了男方的孩子,就只能相信只要她对男方忠实顺从,男方就会对她的孩子好,进而她的未来也有保障。
这种法律模式,就突破了我国法律原先提倡的男女平等的交往关系模式,纯粹变成了控制模式。类似的模式这些年在我国出现了大量的变体,之前出现的所谓的包养强奸案,也是类似的情况。男方通过系列的经济架构控制被包养的年轻女性,在年轻女性出轨后,直接切断现金流,让女方陷入债务陷阱。而女方反击的方式就是告强奸,因此引发了系列的案件。之前我介绍过一些案例,大家感兴趣可以自己搜索看看。
回到徐波的事件本身,类似的操作模式在法律范围内本来不会出问题。而大家能看到这个案子,原因有且只有一个,就是他犯错了。
他犯下了“信任”的错误。也就是说,他相信了他的情妇,并且把大量的金钱打入了他情妇的账户。结果就是情妇携款逃跑。
接着他就想用法律手段,通过起诉的方式让女方退回这些钱款。问题是他遇到了一个意气用事的法官。在案件的一审中,法官很可能是出于对他行为的厌恶,做出了错误的判罚。比如徐波有多名情妇,同时他和他这名情妇生下的十多名孩子多数是代孕所生。因为我国不认代孕,所以依法原则上是不可以把他们认定成同居家庭,并且把上亿的财产认定成“家庭所需”的。但法官还是那么判了。
结果就是一审被撤回,重新判决要求女方退钱,但是判了高达1500万的抚养费。
这个判决明显就比一审要合理的多,虽然1500万的抚养费确实远超我国的法定标准,但是也在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内,应该被尊重。
徐波不接受,就产生了这次维权事件。
而整个事情整体确实比较复杂,远超过一般人对男女关系的知识储备,媒体上也很难找到好的切入点,所以事情发生到现在为止,也都没有完整的报导介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