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富豪徐波和他情妇以及孩子的案件,目前是一审被发回重审,结果已经出来了。这个事情很有时代感,一审的法官失控,写了一份不能被接受的判决书,也搞得整个司法系统都很尴尬。
第一代的富豪往往都会让自己的对外形象尽可能的接近大众对“完人”的想象。最典型的比如宗庆后,在他死前是一个典型的布衣富豪,生活简单,一个老婆一个女儿,工作赚钱就是为了大众奋斗。直到死后因为多名子女争夺财产,才把他的真实生活曝光。这类人哪怕冒着重婚的风险都要去领取结婚证,很在乎孩子是否私生,对家族内部也讲究所谓的老式“名正言顺”。
第二代的富豪最典型的就是徐波,想要多子女就靠代孕,有多名情妇同时坚持不领证靠捐精生育。而且他个人很乐意向大众分享他的生活方式。不违法,总给人一种有钱就能为所欲为的感受。
第三代,也就是目前遇到的,更多就涉及到巧妙的经济控制了。具体内容我们放在后面讲。
回到徐波的这个案子。为什么一审的法官会失控?
我们首先要搞清楚这套控制模式的本质就是针对现有法律婚姻系统的解构。简单说徐波同时有多名情妇而且坚持不领取结婚证,所以司法上就没有任何的办法把他套进所谓的事实婚姻当中。毕竟他情人很多,单独个人是没办法套入夫妻关系去分他钱的。其次他用捐精的方式代孕生育,因为代孕整体在我国不合法,也无法把子女认定成他的法定子女,来套入到婚姻之中。
所以他的案子一审时,明显法官是意气用事了,想采用天降正义的方法,来让他大出血。可是法官的判决方式出了问题,因为我国不认代孕,司法上直接用判决书的方式击穿代孕关系,对社会伦理的冲击就实在太大了。
到目前,是一审被发回重审,给徐波的情妇留了1500万人民币的抚养费。这笔钱站在任何角度都是天价。但整体也能理解。因为这里面就没什么固定标准,都是法官自由裁量。最典型的比如这几天热搜上有个彩礼退回案件。男方为了结婚给了女方100多万,法官基本全判退了,原因就是这个男的没什么钱,真没了这笔钱他要出大问题。而之前上热搜的案子里,男方给了女方100多万,女方坚持不退,法官就是调解。原因那个案子里是女方妈妈做生意负债,确实赔不出,男方家里确实很有钱,所以就让男方多退一步。
法律上没什么道理,但自由裁量整体还在规则之内。
回到目前的第三代案例。大家可以从这几年判的包养强奸案看出里面的问题。简单说就是有钱的男性老登,用公司对公司的方法“借”给女方钱,对外女方形象就是个年轻企业家。一旦女方出现出轨之类的情况,就抽回资金,让女方这边负债。接着女方反击的方式就是告强奸。判的几个案子可能都不太符合强奸案的一般定义,但是也被认定成是“天降正义”,打击了坏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