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谈茉莉奶白登记四叶星著作权#上海市理振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振武等多位法律界人士就茉莉奶白已登记“MOLLY TEA”四叶星美术作品著作权一事作出解读,点明著作权登记无法替代商标权,也不能兜底商标侵权风险。
该解读的背景是,2026年7月2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路易威登(LV)诉深圳市茉莉奶白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商标侵权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茉莉奶白侵害LV旗下7件四叶花卉图形注册商标专用权,判令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1030万元。茉莉奶白创始人张伯丞已明确回应将提起上诉,故一审判决目前尚未生效。与此同时,茉莉奶白于2024年10月成功登记了“MOLLY TEA”四叶星美术作品著作权一事被公众关注,引发对著作权与商标权关系的广泛讨论。
著作权仅保护作品的独创性表达,创作完成即自动产生,登记仅作形式审查,属于初步权属证明,不能作为商业标识独占使用的权利凭证。
商标权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实质审查核准注册后取得专用权,核心功能是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
两者保护逻辑不同:著作权侵权认定看的是“实质性相似加接触”,而商标侵权认定看的是“混淆可能性”。
茉莉奶白在2023至2024年期间多次就四叶花卉图形申请商标,均被驳回或处于无效状态,明知该图形作为商标存在权利瑕疵。
在未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情况下,该图形仍被大规模用于全国超过2400家门店、产品包装及线上宣传,法院据此认定存在主观攀附LV商誉的故意。
LV的四叶花卉图形属于高度知名的驰名商标,依法享有跨类别保护,即便茶饮与奢侈品分属不同行业,使用近似标识容易造成公众混淆的,仍可构成侵权。
著作权和商标权是两套独立制度,不能互相替代。想做品牌,必须注册商标,构建核心法律护城河。
商标申请被驳回后不应继续大规模商用,否则在司法实践中易被推定为具有“搭便车”的恶意。
即使将Logo从黑色换成彩色,若核心图形轮廓保持不变,对于不限定颜色保护的黑白注册商标而言,换色并不能规避侵权风险。 http://t.cn/AXoIohZN
发布于 云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