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养生
26-07-01 12:25

诚信诉讼小贴士

虚假陈述的行为切不可取,不仅误导法院查明事实的方向,损害对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拖延民事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造成司法资源的浪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3条,当事人故意作虚假陈述妨碍人民法院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4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为推动当事人诚信、理性诉讼,前海法院借鉴香港有益经验,在法律框架内,积极引导当事人签署《属实申诉书》,规范当事人真实、完整陈述案件事实,从源头上减少恶意虚假陈述、滥用当事人陈述权利等不当行为。

发布于 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