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称13岁女孩与2男自愿发生关系#
不是说,未满14周岁,不具备性自主同意能力么?
口头、主观上的“自愿”在法律上完全无效。哪怕女孩主动、恋爱自愿、收钱,都构成强奸,且必须从重判罚。怎么到乌兰浩特这就以无犯罪事实为由撤销案件了呢?
发布于 上海
#警方称13岁女孩与2男自愿发生关系#
不是说,未满14周岁,不具备性自主同意能力么?
口头、主观上的“自愿”在法律上完全无效。哪怕女孩主动、恋爱自愿、收钱,都构成强奸,且必须从重判罚。怎么到乌兰浩特这就以无犯罪事实为由撤销案件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