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豪宅顾问罗中易
26-06-16 11:52 微博认证:微博VLOG博主

市民许芳群1996年5月31日向深圳市南山区住宅局提供了虚假的人口信息及证明材料,获得微利商品房购房资格,购买了深圳市南山区雷公岭3栋202号住房,构成骗购安居房。
依照《深圳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制度改革若干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88号)第七十四条“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购、骗租安居房的,由住宅管理部门或原产权单位收回其骗购、骗租的安居房(骗购的按原价收回)”的规定,拟对许芳群作出如下决定:按原价收回雷公岭3栋202号住房。

​原价可能就是3万到4万左右,现在在同小区连1平方都买不到,实在太惨了,聪明反被聪明误啊!

发布于 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