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培养艺人的本质是商业投资,不是施恩,艺人让渡部分劳动成果换取的回报早就写进合同里了,所以根本就不存在“应该感恩公司,不能提意见”的义务。你们维护公司决策是建立在艺人被透支的健康和职业尊严之上的,也就是大家现在所看见的死亡行程和连艺人自己都厌恶的歌,这些行程策划不是“公司给的机会”,而是生产端对劳动者和消费者的双重糊弄。艺人说真话不是拆台,是把粉丝当人看而不是当韭菜割;真正损害艺人前途和粉丝利益的,是那个把艺人当耗材、把粉丝当提款机的生产决策,而不是那个终于开口说“我不喜欢”的人。艺人也是劳动者,有权利维护自己的利益,大哥们你们能懂吗?
与其压力生产端的劳动者,不如去思考资本运作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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