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我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涉案标的1210万这件事,我坦诚跟大家说明。
这笔债务来自早年榴莲娱乐的投融资合作。当初参与投资时,我对合作的理解主要是向公司增资,但对正式签署的协议中涉及的对赌、股权回购安排及可能产生的个人法律责任缺乏充分认识。后来行业环境变化,公司没能完成约定业绩,触发回购,法院出具了生效判决。
这是一起多方连带债务,其余连带主体有的破产,有的早已失信,因此现阶段全额执行压力全部落在我这边。
接下来努力工作偿还债务是我的优先事项,我会承担应尽责任。这件事给我上了沉重的一课:口头约定不能替代合同,商事文书的风险远超想象。
同时也诚恳地与大家分享:无论做何营生,道理大致相通。跌倒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抱怨沉沦。个中的缘由滋味如人饮水,是非曲直,很多时候也不是三言两语能够讲清。
但我始终相信:良善守初的闯荡,即使受伤也终化为成长。生命里发生的每一件事,都是一场积累、一场修行。愿有所成就的人守住成果与初心,暂时失利的人,依然能够重拾信心与勇气。
感谢大家的关注,也请大家理性看待,不要无端牵连其他人。如果后续有进展,我会同步给大家。
发布于 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