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
26-11-04 18:54 微博认证:现代快报官方微博

【#郭宇欣方已完成取证#】#郭宇欣方将启动诉讼程序# 11月4日,@谢梦川律师 发布律师声明:本律师依法接受@郭宇欣er 女士委托,就近期部分网络用户频繁捏造、散布不实言论,对郭宇欣女士实施造谣诽谤行为,侵害郭宇欣女士合法权益之相关事宜,发表严正声明如下:

近期,网络平台多次出现针对委托人的恶意不实信息,相关言论呈现集中、持续态势。部分网络用户通过编造虚假内容、散布诽谤性言论,对委托人进行恶意诋毁,相关行为已对委托人声誉造成严重损害。上述言论均属恶意捏造,与委托人了解的基本事实严重不符。#叶非夜曝郭宇欣劈腿# #叶非夜实名举报郭宇欣偷税漏税# #郭宇欣 张力壬# #郭宇欣取证叶非夜# #郭宇欣叶非夜合作4部作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该等网络用户捏造、散布不实言论,公然对委托人进行侮辱、诽谤,相关侵权行为情节恶劣,对委托人公众形象造成严重损害,已构成对委托人合法权益的侵犯。委托人自出道以来,在个人品行方面始终恪守社会公序良俗,前述恶意造谣诽谤行为与其一贯之公众形象及价值追求完全背离。

有鉴于此,本所律师代表委托人严正声明如下:

一、严厉谴责相关网络用户恶意捏造、传播不实信息之造谣诽谤行为。正告所有发布、传播相关不实信息的网络用户,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删除全部侵权内容,消除不良影响,并不得以任何形式继续扩散该等侵权信息。

二、针对上述恶意造谣诽谤行为,本所律师已就新浪微博用户“叶****af”(UID:277****233)发布的相关侵权内容完成取证工作。本所律师将根据郭宇欣女士的委托,依法启动诉讼程序,追究相关行为人造谣诽谤的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要求其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本所律师将持续关注网络舆情动态。

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任何针对他人实施的影射侮辱、造谣传谣等行为,均违反法律规定,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值得强调的是,明知内容侵权仍予以搬运、转发,或未尽合理注意义务而搬运、转发的,亦构成侵权。

敬请广大网络用户审慎辨别网络信息虚实,抵制不实信息,珍视公民名誉与人格尊严,遏制不良网络风气,共同营造、维护清朗健康的网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