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的事,终于要开庭了。
但是检方对张某军不予起诉,因为:
张某军与女硕士发生关系,是同居,不是强奸,
把孩子送给他人,是民间送养,不是犯罪。
可同时,
同村两村民也与女硕士发生了关系,检方却认为是强奸。
检方的理由是:张某军的目的是要与女方组建家庭,共同生活,并长期照顾女方。
而那两人没有,单纯就是图爽。
但我国法律明确规定:
明知妇女是精神病患者或者痴呆者而与其发生性行为的,不管犯罪分子采取什么手段,都应以强奸罪论处。
按照法条理解,张某军的行为就是强奸。
不管张某军的想法是什么,有没有照顾女硕士,是不是组成家庭,都不能推翻他与女硕士发生关系是不合法的。
说直白点就是,不能用事后行为洗白事前的犯罪,事后行为更不能成为张某军强奸女硕士的免责理由。
4天后开庭,看结果吧。
#女硕士案 性同意认定#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