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李沛洋的前合伙人(经纪人)。
首先,此前因正常工作沟通产生矛盾,双方发生言语争执,我情绪激动时的相关截图言辞给各位带来不适,在此深表歉意。下面陈述我与李沛洋先生合作期间的客观事实,全部内容均有证据可核验,我愿意为所述内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作为经纪人,我的本职工作就是维护艺人的公众形象、把控事业风险,以下所有沟通与处置,出发点都是为了保护艺人的职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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