幽兰白河
26-10-14 15:33 微博认证:娱乐博主

#楼上百日宴楼下婚宴引发冲突#
事件梗概:贵州六盘水男子吴某峰在同一酒楼,楼下与孔某涵举办婚宴,楼上与前女友林某举办孩子百日宴。据爆料,吴某峰先后牵扯4名女性、育有4个孩子,但仅与孔某涵登记结婚,与林某育有子女未登记。

为何不构成重婚罪:依据《刑法》第258条,重婚罪须满足两种情形之一——已有合法配偶又再次登记结婚,或有配偶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长期稳定共同生活。吴某峰仅有一段法定婚姻,与林某之间未登记结婚,且举办百日宴本身不等于“对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二人长期以夫妻名义同居,故不满足重婚罪构成要件。

但不等于无责:不构成刑事犯罪不等于没有法律责任。吴某峰作为非婚生子女的生父,依法应负担抚养费;若现任妻子提起离婚诉讼,还可主张过错损害赔偿。其行为虽踩在法律红线之内,却严重违背公序良俗与婚姻伦理。

发布于 广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