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法李振武
26-10-06 19:14 微博认证:娱乐法律师 法律博主

#王橹杰粉丝 黑白照#

这个跟我代理的一位艺人的人格权纠纷案一模一样。那个案件中有人在网上把他的照片P成了遗照——黑白底色,配上一行字。

毫无疑问,我们赢了。法院认定对方的行为构成对肖像权和名誉权的双重侵害,赔偿金额是万元以上!

那么,#我想到一个法律问题# ,P遗照在法律上到底侵犯了什么?

第一,肖像权。

《民法典》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什么叫“丑化”?司法实践中包括通过加工改造对他人的肖像加以歪曲、诬蔑、贬低。

我认为,把一个人的彩色照片处理成黑白遗照,已经是标准的丑化了。

第二,名誉权。

《民法典》规定,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我代理的那个案子,法官的逻辑也是一样的——遗照的符号意义本身,就是侮辱。

第三,行政和刑事责任。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还可能触犯《刑法》第246条,以侮辱罪或诽谤罪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也看到有人说,P图就是个玩笑,应该也没人信,至于吗?

我那个案子的被告也这么抗辩,法官的看法是:遗照的符号意义是客观的,不因行为人自称“没有恶意”而改变。

法律评价的不是“P图”这个技术动作,而是这个动作传递的符号意义。

#律师说法#

发布于 湖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