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健论道寅
26-10-04 12:41 微博认证:微博原创视频博主

对于跨国婚姻,我们国家应该这样规定,中国籍的配偶死亡之后,外国籍的配偶不能获得遗产,以防止外国籍配偶谋杀中国籍配偶以获得财产。他们所生的孩子不能获得中国籍,否则外国籍的配偶就可以通过孩子获得这些财产。大家觉得怎么样?
有傻子说,那中国警察查不出来吗?你真蠢啊,这些外国人在国外把中国籍配偶弄死了,然后拿着合法的死亡证明就来要求遗产,这样他就可以永居中国。用这种方式实现人口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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