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门大妈
26-09-24 15:43 微博认证:情感博主 头条文章作者

大妈运气太好了,我中午都没睡觉,赶紧翻开了第二篇裴轶教授的论文,晕晕乎乎困了吧唧的就开始看....

论文的引用信息:
裴轶,来小鹏. 反不正当竞争法中一般条款与“互联网条款”的司法适用[J].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46(4): 60-67.

然后我看到图1就懵逼了...虽然我对法学一窍不通,但我也能看出:

海带,它和互联网没有一毛钱关系啊!怎么一个海带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要说“在互联网行业中,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应秉持谦抑的司法态度....”

然后我就想,是不是“海带”是个什么我不知道的行业黑话呢?于是我专门去找到了这一节的标题“2010年海带配额案”,准备去学习一下到底互联网行业和海带有什么关系。

省流:一点关系没有,就是字面意义上的海带。

这个事情的背景是日本对进口海带实行配额管理,中国国内只有少数几家企业能拿到对日出口海带的配额,僧多粥少。有个山东省食品进出口公司长期持有这个配额,手下有个业务员马达庆,海带出口这门生意他干了十几年,客户、渠道都在他手上。于是马达庆后来离开老东家,让家人注册了青岛圣克达诚贸易有限公司,然后somehow这个配额就到了圣克达诚贸易有限公司去了~

为啥大妈必须要写一下这个公司原名?因为裴轶教授连人家名字都写错了,写成了“青岛圣客达成贸易有限公司”,这就....不太好了吧?

当然错的也不只有这公司一个,他们本领域的王晓晔教授也不能幸免。正文里面写的“如王晓晔”,参考文字里面写的是"王晓烨",感觉她好像不知道本专业的这几个大牛都叫啥名字。

回到海带案,老东家不干了,你这抢客户啊!不正当竞争啊!然后就打官司了。最终最高院说你这都是市场竞争!不违法!老东家败诉!

就是一个这种单纯的海带的事情,和互联网没有一毛钱关系。

那么为啥裴轶教授会写和互联网有关系呢?我又去找了下最高院的这段发言,原文是:

“在互联网行业中,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应秉持谦抑的司法态度,除需符合一般商业行为正当性判别的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第一,该竞争行为所采用的技术手段,确实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第二,该竞争行为破坏了互联网环境中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从而引发恶性竞争,或具备这样的可能性;
第三,对于互联网中利用新技术手段或新商业模式的竞争行为,应首先推定具有正当性,不正当性需要证据加以证明”

虽然以我的能力看不出这事和互联网有一毛钱关系,但是我寻思最高院都说了,肯定是有道理的。所以我去看了这段话的引用材料,是“参见最高人民法院(2009)民申字第1065号。”

于是我去搜了下这个号,确实对应着这个案子的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问题是,他还是海带的事,和互联网依然没关系。

http://t.cn/AXOso7Gp

那么为啥会跟互联网扯上关系呢?我去搜了一下这段原文,非常好查。这一段来源于“脉脉与新浪微博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判决书”

我把链接也放上来:

http://t.cn/AXOso7G0

啊这样一来这个“互联网”的出处就找到了...

但是不对啊,那这个和海带有啥关系?这里的“本案”指的显然是海带案,从头到尾没提脉脉的事啊!

emm我只能理解为,裴轶教授把两份资料复制粘贴的时候,完全抄串了~

全程无人发现,包括第二作者、法学大牛逼来小鹏~也包括期刊所有审稿人和编辑...

世界真奇妙~

这篇文章是2019年发表的,也就是说,7年以来,大妈才是全世界第一个发现裴轶教授东抄抄西抄抄最后张冠李戴了的人????

大妈不是学法律的,我只是爱吃海带~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