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队
26-09-23 16:33 微博认证:情感博主 微博原创视频博主 头条文章作者

#13岁女孩遭强奸称怕挨打未肢体反抗#性侵案件的成立,不以被害人激烈肢体反抗作为判定标准。法律明确,未满14周岁幼女不具备性同意能力,无论是否存在挣扎,只要发生性关系即构成强奸。

案件里同伴沦为共犯,凸显未成年人保护的盲区。青少年容易被人情裹挟、缺乏法律认知,无意中成为侵害行为的协助者,说明未成年人普法不能只面向潜在受害者,还要覆盖所有青少年群体,让孩子明白帮忙传递信息、隐匿证据同样触犯法律。

前期不予立案的波折,暴露出侵害类案件办理中的认知偏差。未成年人受害案件,应当优先适用未成年人保护的特殊办案逻辑,不能套用成年人案件的证据判断思路。案件后续复核改立案、对失职民警启动调查,体现出监察与司法纠错机制的作用,也倒逼办案人员更新对性侵案件证据规则的理解。

案件也给社会防护敲响警钟。出租屋这类监管薄弱的私密场所,是未成年人受害高发地点,社区、房东的风险排查,加上家长对孩子借住、外出留宿的引导,共同构成未成年人的外部防护网。司法惩戒只是事后补救,完善前置的社会防护网络,才能减少同类悲剧发生。http://t.cn/AXOg84mP

发布于 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