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蓝天救援队私信联系我了。(但没有用公号,用的私人号)
针对志愿者的不当言论,处理如下:责令其立即删除不当言论,对其进行降级处理,由预备队员降级为志愿者。
我的回复:收到回复,感谢巢湖市蓝天救援队对此事的重视和处理。
但我觉得有几个问题还是需要说清楚。
第一,涉事人员发表的并不是普通的不当言论,而是在公开平台的相关帖子评论区直接公开发表“打女人”言论,表示“打谁”“略懂些拳脚”,后续被曝光后又称网友为“捞女”,说自己“没有后退,我是爷们”。这些内容都是他本人公开发表的。
既然言论是在公开平台发表的,后续也不应该只由队伍出面处理,其本人同样应该对自己的公开言论负责。
第二,志愿者来自各行各业,个人素质不尽相同,这一点可以理解。但既然加入了一个承担公共服务、救援职责的组织,公众自然会对其公开言行产生关注,这也是正常的社会监督。
我发帖的目的不是针对蓝天救援队,也不是要求所有志愿者为一个人的言论负责。我没有要求贵队为个人言论承担责任,也没有要求扩大处理范围。
我的诉求很明确,既然此人公开发表,那就公开处理,公开道歉。
如果队伍认为相关言论确实属于“不当言论”,那么让处理结果公开、让本人公开道歉,也是对这件事情最基本的回应。
发布于 广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