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应一幼儿园隐瞒炒菜锅洗拖把#:园方涉嫌违法,园长作为幼儿园的主要负责人,需要承担多层面的法律责任】#幼儿园隐瞒炒菜锅洗拖把涉嫌违法# 9月22日,据浪涨新闻,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附属幼儿园发生50名幼儿午餐后集体呕吐事件,真相被隐瞒两个半月,直至后厨用炒菜锅洗拖把被内部老师曝光才浮出水面。9月17日,多部门联合调查组就事件进展向全体涉事幼儿家长作出通报。涉事幼儿园园长、后勤负责人及全体厨房工作人员已被作出免职处理,当地同步成立专项工作组推进后续核查处置。
那么,园方刻意隐瞒两个半月不向家长出具正式说明,这种迟报、瞒报的行为,在未成年人食源性事件中属于什么性质的过错?家长后续维权可以主张哪些针对性的赔偿项目?园方园长需要承担什么额外的法律责任?
9月22日,@钱江视频 记者采访了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陈松涛律师,陈律师表示,园方刻意隐瞒事件两个半月、未向家长出具正式说明的行为,在未成年人食源性事件中属于严重的法定过错行为,同时违反多维度法律义务。
律师表示,园方该行为直接违反《食品安全法》的明确规定。食源性事件发生后,餐饮经营者需第一时间向属地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上报,同时向消费者履行信息告知义务。园方刻意隐瞒隐患,直接推高了事件的危害后果,可能导致更多幼儿持续暴露在不合格的饮食环境中。此外,该行为同时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要求。幼儿园作为未成年人集中照料机构,必须严格履行安全保障义务。
在多名幼儿出现集体呕吐的异常情况后,园方刻意向监护人隐瞒真实信息,直接侵犯了家长的法定知情权,也违背了托育机构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底线。另外,该迟报、瞒报行为本身属于后续行政处罚的从重裁量情节,市场监管部门在最终作出处罚决定时,会将该行为作为加重处罚的重要依据。
而针对涉事幼儿园园长的责任认定,陈律师表示,园长作为幼儿园的主要负责人,需要承担多层面的法律责任:
一是行政层面,园长是幼儿园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因长期漠视食堂安全隐患、迟报瞒报食源性事件,市场监管部门可对其直接作出罚款、职业禁入等行政处罚,后续可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甚至终身从事托育机构食品安全管理相关岗位。
二是民事层面,如果最终调查认定园方存在故意重大过错,园长作为直接责任人,可能需要对幼儿的人身损害赔偿承担连带补充责任。
三是刑事层面,若后续调查查实本次事件造成了严重的食源性危害后果,园长还可能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类相关犯罪,面临对应的刑事追责。
对于这样的情况,家长后续是否可以主张赔偿呢?陈律师建议家长可依据人身损害赔偿相关法律规定,主张包括幼儿就医产生的全部医疗费、家长陪同就医的护理费、往返医院的交通费、幼儿康复所需的营养费,以及家长因陪同照料产生的误工费等全部合理支出。戳更多#炒菜锅洗拖把致50名幼儿集体呕吐#>> http://t.cn/AXO3Azb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