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蓝新闻
26-09-20 16:26 微博认证:浙江广电集团融媒体新闻中心中国蓝新闻官方微博

【#浙江多地已可提取公积金用于装修#】 今天起正式施行的新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引起广泛关注。
在此轮国家新规落地之前,浙江已有多地先行开展旧房装修提取公积金地方试点。
丽水自今年3月起施行新政,明确住房所有权人对取得不动产权证满10年(含)以上的老旧自住住房进行装修的,本人及配偶可在装修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内一次性提取公积金,合计提取额不超过实际装修费用,且不超过2000元/平方米。
舟山要求房龄满8年(含)以上的自住住房,无公积金贷款或月缴存额大于等于月还款额的缴存人,可申请一次性提取本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装修费用,提取额度按不动产权证面积每平方米2000元计算,每个家庭仅限提取一套。
绍兴(含新昌)自今年4月30日起执行“惠民优居八条”,规定购房3年内、或购房超过3年且房龄在15年以上的自住住房,可按2000元/平方米标准办理一次提取,每套最高限额25万元;同一家庭仅允许选择一套住房办理一次提取。#公积金新规正式施行# (来源:都市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