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某些群体来说,造谣,特别是造黄谣,简直就像是呼吸一样自然。
日前,某男性博主因为在网上发帖称,男女约会必须要AA。
竟被某群体造谣其患有HIV,还阴阳他和他父亲有不正当关系。
该博主随后前往医院做了相应检测,结果显示为阴性。
截至目前,这件事情的最新进展是,博主选择报警,被告知可以通过刑事自诉维权。
这里涉及的罪名或许是,侮辱/诽谤罪。
经常被造黄谣的兄弟们都知道,刑法第246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但该项罪名,「告诉的才处理」,除非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
当然,如果提供证据确有困难,在向法院起诉后,法院可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但总体来说,被侮辱、被诽谤,大多时候都需要自行提告。
希望这哥们能有个好的结果。
#有点看法#
发布于 山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