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特别想问一句:
一个4岁孩子,跑动中不小心扒拉到你,被一个成年人揪住衣领勒60秒,勒痕明显,吓得哇哇大哭。
还特么来一句,我是做自媒体的,合着自媒体就是这样毫无底线的起号、涨粉、博流量?
成年人施暴不用担责,孩子受惊只能认栽,法律纠纷岂能成为流量剧本?
这特么到底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
#混淆概念称被摸臀或涉寻衅滋事#
发布于 湖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