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男网友麻烦脑子清醒一点,关于我国法律长期不把男性作为强奸受害人保护,关法律偏袒女性什么事啊?十四岁以下男女受害人都算未成年,都受法律保护。而现实生活里真正最有可能强奸十四岁以上男性的,到底是饥渴直女还是饥渴男同心里没点数啊?
事实上很长一段时间,中外法律上不仅“被强奸”默认是女,“卖淫”也默认是女,成年男性法律上不能“被强奸”,也无法法律上“卖淫”。男男归“鸡奸罪”,给女性/男性提供性服务的会所男技师很多时候法律奇妙的各有盲区管不到。女女很多时候直接默认不存在,甚至不算性行为。
我个人认为强奸的关键是非自愿,女性强奸男性也是强奸。说白了就是曾经异性恋大男子主义占据话语权,因此直接把男男性行为归类鸡奸罪,并认为只可能强者强奸弱者,比如成年人强奸儿童,成年男人强奸成年女人。现实生活里概率极为罕见的年满十四女强奸年满十四男,立法者完全没考虑或者觉得鉴别难度太大又太罕见,不值当考虑,统一算和奸。后面取消鸡奸罪后,立法一时没跟上,导致很长一段时间年满十四岁男性被男人强奸没处说理。我看到的一些案例和说法是被1强行插入有伤情鉴定(一般都能有挫伤撕裂伤之类)似乎可以告故意伤害,量刑和猥亵/强奸最低差不多。但如果是被0强行吞了,那就没办法了。
至于年满十四岁女性强奸年满十四岁男性。这虽然非常罕见了,个案确实可能有,但讲点道理,因此你把强奸罪默认是“男强奸女”都当成所谓女性法律特权怕不是脑子有泡。
或者我说的更 直白一点,真的要保护男性强奸受害人合法权益,你们要打倒的敌人不是女人甚至不是男同,而是传统守旧劳保直男。他们可能会相信和同情男人被男人强奸,最多觉得受害者弱小无能太“娘”不够“man”才会被欺负,但一定会嘲笑十四岁以上男性尤其是成年男性被十四岁以上女人强奸,觉得“胡说八道”“bro你赚到了”“身在福中不知福”。
以及我说一句更刻薄的。虽然现在网上一些bro喜欢拿女粉对未成年男爱豆喊老公当国女普遍炼铜的证据。但实际上每次我在网上提到把性同意年龄提高到至少十六岁,女网友几乎都是支持,只有男网友会一茬又一茬冒出来真情实感激烈争辩这样会制造大规模冤狱,会有无辜少年成年男性因为恋爱就被判刑。不管现实还是网络我都没见过有女的担心自己因为修改了法律睡到性同意年龄以下的未成年的。我不是说女的性道德更高,而是,就说有没有一种可能性,成年女性除非性变态,绝大部分对十四岁甚至十六岁以下的鸡儿没有多少实际的欲望——毕竟物理上真的不顶用[二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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