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强奸案男子性侵妻子拍下视频#
这起备受社会关注的内蒙古婚内强奸案,即将迎来一审二次开庭,案件的细节撕开婚姻暴力残酷的一面,也把“婚内强奸如何认定”的老话题再次推到公众视野。
被告人刘某与被害人王某早已感情破裂,2025年2月二人提交协议离婚申请,进入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双方已经分居,婚姻实质上已经名存实亡,只差领取离婚证完成法定解除手续。刘某怀疑妻子存在不正当交往,私自前往女方住处布置录音设备窃听对话。在听完录音之后,刘某情绪爆发,对王某实施暴力殴打,拽头发、踢打腰腹,还用菜刀拍打肩膀,经司法鉴定,被害人腰椎多处横突骨折,构成轻伤一级。
暴力伤害之后,刘某违背女方意志强行发生性关系,并且用手机录制两段视频,以此作为要挟控制被害人的工具。遭受重创的王某先后两次报警,先是报案被家暴殴打,后续完整陈述被性侵的遭遇。检察机关以强奸罪、故意伤害罪两项罪名提起公诉,被害人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索赔,被告人被羁押已超过十五个月,取保候审申请多次被驳回。
庭审交锋当中,辩方依旧抛出传统观点,认为夫妻之间存在婚姻关系,婚内不应当成立强奸罪。但检方认为,结婚证不等于女性对性行为的永久同意。案发处在离婚冷静期,双方已经分居,婚姻已经走向终结,人身权利依旧受刑法完整保护,暴力殴打、强迫发生关系、录制控制视频,整套行为链条完整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
婚姻是人身与情感的结合,绝非一份可以剥夺人身自主权的契约。哪怕夫妻身份没有在法律上注销,任何人都无权以配偶名义,实施暴力、强迫性行为。案件尚未宣判,所有事实、定罪量刑,有待法院正式裁判。但案件本身已经给全社会敲响警钟:家暴不止肢体殴打,性暴力同样是家庭伤害当中极为隐秘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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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四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