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禁止招聘写高薪面议等模糊表述#【安徽时评 | #招聘信息应成为第一份契约#】求职旺季,招聘广告满天飞。“月薪过万不是梦”“待遇优厚、面议详谈”…… 这些令人心动的表述背后,往往藏着让求职者“心里打鼓”的不确定性。#高薪面议的文字游戏该停了#
江苏省人社厅日前制定《招聘信息发布参考文本》(以下简称《参考文本》),要求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布招聘信息时不得使用“高薪”“面议”等模糊表述,须具体列明工资项目、标准、形式、周期。
“高薪”“面议”为何被叫停?说到底,它们是信息不对称的产物。
对求职者而言,薪酬是决定是否投递简历、是否接受岗位的首要考量。一句“面议”,看似留有商量余地,实则将议价压力全部转嫁给处于弱势地位的求职者。求职者往往要耗费大量时间精力跑完面试、进入谈薪环节,才惊觉实际待遇与预期相去甚远。更有甚者,个别企业以“高薪”为饵招揽人才,入职后却以“考核未达标”为由压降实际收入。
信息不对称,既浪费了求职者的时间与机会成本,也为日后的劳动报酬纠纷埋下隐患。
现实中不少纠纷的根源,在招聘发布环节就已埋下。此前多地法院判例显示,明确载明薪资构成、发放周期的招聘信息,是劳动仲裁和司法审判中认定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参考依据,能有效减少“口头承诺不算数”的乱象。
此次江苏招聘新规,其价值不在于“换个说法”,而在于建立了一套清晰、可执行的薪酬信息披露规则,相当于把“透明”这件事从软倡导变成了硬要求。
《参考文本》要求工资支付列明项目、标准、形式、周期,诸如“月薪制,6000—9000 元/月,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加班工资构成,每月 20 日银行转账发放”这样的表述,把原本笼统的“一揽子待遇”拆解为看得见、算得清的明细。
劳动者在求职阶段就能对薪资结构、发放节奏、福利保障形成理性预期。信息对称了,选择自然更理性,谈判也有了依据。这既是保护劳动者知情权的具体举措,也是提升劳动力市场配置效率的务实之策。
值得称道的,是这份文本对细节的较真。福利待遇须列明各项补贴、食宿安排,工作时间须写明具体安排、实行特殊工时制须注明已获人社部门审批,这些详细规定都指向一个朴素道理:招聘信息不是企业单方面“秀肌肉”的广告,而是劳动关系建立的“第一份契约”。
把话说在明处,把丑话说在前头,求职者签下的是放心合同,企业收获的则是诚信口碑。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参考文本》目前仍以“参考”为名,若要真正发挥效用,还需配套刚性的监督与惩戒机制。一方面,人社部门应加强对招聘平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日常巡查,对仍以“高薪”“面议”等模糊表述示人的,及时责令整改;另一方面,也要畅通劳动者举报投诉渠道,让“文字游戏”无所遁形。
同时需留意的是,规范薪酬表述不应成为中小企业“一刀切”的负担,关键不在于格式是否统一,而在于信息是否真实、充分。
让薪酬晒在阳光下,让劳动者明明白白就业。一份参考文本虽小,却映照出劳动关系治理的精细与进步。(安徽时评)相关报道:http://t.cn/AX0VeKK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