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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9-02 13:03 微博认证:成都传媒集团成都商报红星新闻

#员工带图纸跳槽泄露机密多人获刑#【#员工带图纸跳槽泄露公司核心机密# 多人获刑】9月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5件知识产权检察办案技术支持典型案例,其中“夏某铭、李某等四人侵犯商业秘密案”值得关注。

浙江恩某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恩某公司)主营CT滑环等设备的研发、生产,其自主研发的电容耦合无线传输技术系CT滑环的核心技术。为保护相关技术秘密,该公司采取与员工签署保密合同、组织保密培训、设置系统权限等保密措施。

李某于2019年入职恩某公司,先后从事研发、质检工作,签订了保密合同并参加保密培训。2023年初,夏某铭、祁某良、耿某辉3人商议成立苏州斯某传输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某公司)从事CT滑环产品生产。同年5月,夏某铭等3人在面试及后续沟通过程中,以提供高薪、住房及股份等条件,诱使李某携带恩某公司CT滑环天线部分等技术资料入职。同年7月,李某在离职前将CT滑环相关图纸等技术资料从恩某公司管理系统下载复制至U盘,于同月入职筹备中的斯某公司,并将上述技术资料通过微信群披露给斯某公司人员用于CT滑环产品研发。

经鉴定,恩某公司主张的“CT滑环接收、发送天线技术图纸及介质材料参数”技术信息具有非公知性,且与李某U盘内的图纸等资料所载信息具有同一性。经评估,上述技术信息的合理许可使用费为人民币1156.32万元。

2025年12月29日,秀洲区法院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夏某铭、李某等4人有期徒刑三年至二年不等,均适用缓刑,并处罚金。各被告人均未上诉,判决已生效。http://t.cn/AX0qIGQy http://t.cn/AX0qI5Q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