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务小课堂#持深圳通优惠卡乘坐轨道交通,只限持卡人本人使用和享受优惠,一人一卡、一进一出,不允许代人刷卡,不得转借、转赠或转让他人。
根据《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票务规则》7.6 无有效票卡处理规定:持伪造或者变造的优惠乘车证件乘车的,按照出闸站普通车厢最高单程票价补收票款,并按应补票款的 10 倍加收票款;被运营单位查实一年内有 3次以上前述行为或乘车记录缺失 10 次以上的,运营单位有权将其逃票行为函告公共征信机构。 伪造、变造优惠乘车证件,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规定行为的,由运营单位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