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翔是体制内运动员,他成名之前的训练生活比赛,这都是国家出钱,其实就是一笔投资。说白了,这是国家与你共同成立了一个公司,国家出资,占有原始股。
投资有成功有失败。失败的运动员海了去了,大多数是没成绩没商业价值,尤其是跨栏这种超冷门项目。失败的,国家也没有算成欠债让运动员还。
成功者例如刘翔,国家分享投资他的收益难道不合理吗?难道不应该吗?
这笔投资收益,也是用于后面无数个家里没啥钱的小刘翔的培养。培养刘翔的钱,那也是前辈成功的体制内运动员分享给国家的,然后用到刘翔身上。
现在刘翔可能得走,有人就说让上海体育局把历年在刘翔广告费上的分成还给他,这不就是耍流氓吗。
他的确是奥运金牌,但奥运金牌多了,又不是他一个,上面的管理是一个标准对所有人。
现在的体制内管理制度已经跟十年前不可同日而语,巡视组给上海体育局的巡视反馈就在纪委官方上挂着呢,上海体育局不按照要求办,那就等着纪委处理吧。
换个角度,现在体制内就是严格的终身负责制,责任倒查。你如果是上海体育局局局长,你敢不敢让刘翔没事就自己出国居住几个月?
你就说你敢不敢?
射手那事儿摆在那儿,不是说刘翔肯定那样,但这个责任根本没有人负得起。
我还是那个观点,体育局做的合情合理,上海是与国际接轨最全面的中国城市,刘翔已经享受到最大限度的宽松,且已经持续多年。
管理加强不是针对刘翔一个人,多少正bu副bu岗位,子女多年前在境外长居的,要不回来,要不离职。上海就有。
喜欢刘翔可以,但这不是惯着他的借口。
发布于 辽宁
